2008年焦炭出口关税将由15%上调至25%
来源:中国煤炭工业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7 阅读次数:

继上周五公布2008年进出口关税调整方案之后,财政部昨日全文公布《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相关产品进出口关税调整细目表也同时公布。

《方案》显示,自200811日起,我国钢坯出口税率将由现行的15%提高到25%,部分钢材的出口税率将由现行的5%提高到15%。与此同时,焦炭和半焦炭的出口关税将由15%进一步上调至25%,煤焦油出口关税将由10%上调至15%

《方案》还显示,我国将从明年11日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从2%下调至1%,燃料油进口关税税率将维持为3%,石脑油进口关税税率为1%,原油出口关税税率将维持为5%,取消氧化铝3%的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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