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知要求煤矿井下炸药贮量不得超3天需求
来源:中国煤炭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06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井下炸药库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炸药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雷管需要量,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通知说,井下炸药库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结存数量要交接清楚,并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对变质和失效的火工品要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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