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矿建立矿领导分管包保制
来源: 作者:陈瑞娥 张天祥 发布时间:2008-04-11

  “分管领导抓专业,包保领导管全面”,这是旗山矿建立的“矿领导分管、包保制度”的一项核心内容,该制度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责任,切实增强矿级领导干部安全履职实际效果。

  该矿明确规定矿领导班子成员及矿总工程师的分管范围和责任分工,按照“分管领导抓专业”的原则,分别履行企业全方位工作职责,如企业发展战略、改革改制、矿井安全生产、异地办矿、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物资供应、煤炭销售等等。包保领导的职责有:指导被包保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等;包保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周至少参加一次被包保单位的职工政治活动及班前十分钟活动,每月参加被包保单位的计划会;包保领导每月到被包保单位现场工作一次,了解、掌握、督促、指导、协助被包保单位工作,解决被包保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被包保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等;指导被包保单位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帮助被包保单位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被包保单位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团结、职工队伍稳定等工作。被包保单位与分管领导、包保领导建立定期交流制度,矿属各单位党政主管每月至少向分管领导和包保领导汇报一次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如果属重点工作则随时进行汇报。该矿还以被分管专业、被包保单位的工程质量、月度内发生“三违”和事故的情况、月度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等为依据,划分了相应的考核标准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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